興業(yè)全球基金起訴熔盛重工“締約過失責任糾紛”一案將于11月初在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在開庭前,雙方將于10月23日進行證據交換。
據涉及本案的權威人士透露,在9月12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興全訴熔盛“締約過失責任糾紛”后,已要求雙方于10月23日進行證據交換。“根據既定議程,該案件將于11月初開庭。”
此前多位關注該案件的律師及業(yè)內人士曾向本刊表示,鑒于此案涉及熔盛重工、中小股東、全柴動力及當地政府等多方博弈,監(jiān)管層可能會尋找平衡點權衡此事,因此起訴兩年內可能都不會有結果。
不過據該權威人士透露,案件進度將視具體審理過程中雙方提供的證據及訴求而定。“案件有審限規(guī)定,通常比較簡單的案子開一次庭就審理清楚了,如果雙方沒有需要補充的環(huán)節(jié)就會當庭宣判;對于無法一次查明事實的相對復雜案件,可能進度上沒我們想象那么快。”
9月19日,興業(yè)全球基金公司首度公開回應持有全柴動力的投資邏輯。興全視野基金經理董承非表示,當時買入全柴動力是在考慮宏觀經濟、股票估值等綜合因素下作出的決定,相關的投資理念和投資決策流程上基本沒有什么問題。
“在保持較輕倉位的前提下,興全關注了一些由于并購等原因提供了現金選擇權的股票。最終的投資結果是在廣汽長豐、濟南鋼鐵、萊鋼股份、水井坊和路橋建設上我們都盈利了,盈利都以千萬計,唯獨全柴的投資是失敗的。去年興業(yè)全球視野基金取得股票型基金業(yè)績排名前10名,現金選擇權類股票投資功不可沒,總體獲利可觀。”
董承非強調,“我們可以理解熔盛面臨的要約收購壓力,但我們絕不認為這種壓力會比鞍鋼那次更大。該事情的積極意義也許在于,既然這是資本市場要約收購中的第一例主動毀約案例,那么相關的維權行為至少可以促進有關制度的完善以及制度細則的完備。”
另據本刊了解,前期“大鬧”證監(jiān)會的投資者也已兵分多路進入起訴程序。山東星河律師事務所律師紀文軍向本刊透露,由于散戶投資者最初訴由多為“虛假陳述”,因此未獲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隨著事態(tài)發(fā)展,已經有30多位全柴股東委托其接手此案。
紀文軍進一步透露,將在“十一”之前先提起第一批個人投資者委托的訴訟,訴由也是“締約過失”。